重庆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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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创办于1951年,是一所专业覆盖工、管、理、经、文等学科门类,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前身为邓小平领导的军政委员会于1951年创立的西南交通专科学校。1960年,成都工学院土木系、武汉水运学院水工系、四川冶金学院冶金系并入,组建为重庆交通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交通大学。
学校地处长江之滨,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多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40多万册,电子文献70余万册,建有现代化的校园宽带网络。
学校现有各类各层次全日制在校学生18000余人。
196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5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3个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工程硕士学位培养领域、42个普通本科专业、30个高职专业,并具有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资格。已建成国家素质教育基地1个、重庆市普通高校基础课教学合格实验室6个和重庆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立项建设工程研究中心、2个交通部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重庆市工程技术中心、1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专任教师1000余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5.6%以上。中国工程院郑皆连院士、韩其为院士、梁应辰院士是我校特聘教授。学校还拥有 “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交通部“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交通部科技英才、重庆市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等省部级专家120余人次;聘请了包括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在内的140余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学校科学研究能力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成效显著,在拱桥修建技术、内河通航及港口航道建设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的成果。近五年,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前期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6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0余项;2006年科研经费达9200万元。继1996年获得国家发明奖、1998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后,2000年以来,学校又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共3项,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70余项,12项科技成果被列为国家和省部级重点推广项目。学校公开发行3种学术刊物,由中国科学院钱伟长院士任主编、学校主办的《应用数学和力学》杂志是sci和ei的收录期刊,以中、英文版向全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开发行;《重庆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教学质量良好,毕业生供不应求。以素质教育为统揽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以党员接待室为亮点的学生党建工作创新实践,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学生综合素质高,应用能力强,多次获得大学生“挑战杯”全国金奖、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一等奖等奖励,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已连续9年超过90%。2000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在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学校荣获“优秀”等级,排名第一。办学 56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郑皆连,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上海大学常务副校长周哲玮,全国勘察设计大师孟凡超,首届中国“十大桥梁人物”何志军、孟凡超、谢邦珠、刘先鹏、孙云等在内的五万多名毕业生,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成长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交通战线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
学校面向世界各国招收留学生,与美、俄、加、德、英、法、日、澳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与海外许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充分肯定,温家宝、李岚清、贺国强、钱伟长、陈至立等领导同志先后到校视察。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半月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特等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重庆交通大学将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适应社会需求,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地方经济与交通行业,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等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多科性大学。
1951年 西南交通专科学校 创建
1952年 西南交通专科学校改建 西南交通学校
1953年 西南交通学校更名为 重庆公路学校
1954年 重庆公路学校更名为 交通部西南公路学校
1955年 交通部西南公路学校更名为 交通部重庆公路工程学校
1958年 交通部重庆公路工程学校更名为 四川省重庆公路工程学校
1960年 四川省重庆公路工程学校、成都工学院(土木系)、四川冶金学院(冶金系)、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水工系)合并升格为重庆交通学院
1971年 重庆交通学院并入重庆建筑工程学院
1979年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原重庆交通学院部分)复校重庆交通学院
1979年 重庆航务工程学校并入重庆交通学院
1986年 交通部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并入重庆交通学院
1999年 重庆交通学校、重庆交通科技学校(含重庆市交通技工学校、重庆交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重庆交通学
2006年 重庆交通学院更名为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校徽分阴文版与阳文版
重庆交通大学校徽设计说明
1.以秦汉篆体“交大”二字变形组合,用对称均衡的形式美体现深厚的人文底蕴;同时,以线条的交叉象征各学科专业的融合渗透,展示重庆交通大学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方向。
2.图形如多人排列,暗示“人人交大、交大人人”,又象征办学历史的代代传承。
3.箭状图形以向上的动感象征重庆交大的发展态势,如大鹏展翅,一飞冲天。
4.图形又如排列的雁阵,强调了纪律和团队意识。
5.图形还如一队划桨的水手,体现了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的精神。
6.图形还可看作一棵青松,枝繁叶茂,象征事业的兴旺发达。也包含赞美培养国家栋梁之才的园丁精神。
7.在图形的底部,以“1951”构成平台,以适应视觉的平衡、稳定,也暗寓多年历史积淀所形成的发展平台。
8.在图形的外围饰以圆形环,上书“重庆交通大学”校名标准字体和英文全称,形成众星捧月之势,同时与国际接轨。
9.本图形内涵丰富,形式简洁,可铺垫多种底色以及阴、阳文交替,易于识别,方便制作,尤其适用于vi系统制作的要求。
重庆交通大学校徽标志使用规定
校徽是学校的视觉形象识别标志,是大学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的标志形象和精神形象的集中体现,是学校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高度浓缩,也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经重庆交通大学2006年第六次校务会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8日正式启用重庆交通大学校徽标志,为保证重庆交通大学校徽标志的正确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1.本校徽图案是重庆交通大学唯一的校徽标志。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校徽标志是一种无形资产,重庆交通大学为该标志的权利人。
3.重庆交通大学校徽标志标准图样版本由重庆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制作发布并履行使用管理职责。
4.任何机构或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标志采用拆分歪曲、篡改等方式进行变形或变相使用,亦不得将该标志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5.未经重庆交通大学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该标志。将该标志用于非商业目的时,须明显区别于商业行为,并不得与商业广告相邻使用。
6.重庆交通大学校徽标志使用管理部门对以下违规使用重庆交通大学校徽标志的情况有权责令其整改或停止使用:
(1)误用、滥用校徽标志。
(2)在使用校徽标志时不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字迹模糊,标志核 心元素不完整及变形或变相使用。
(3)在使用机构印发的任何资料中发现有校徽标志的不正确宣传,或利用校徽标志误导公众认为覆盖范围外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项目并影响重庆交通大学的声誉。
(4)使用机构或个人将校徽标志在与重庆交通大学无关的各类业务及各类宣传媒体上进行误导宣传。
(5)其它有损于重庆交通大学形象的使用方式或行为。
7.本校徽标志的解释权归重庆交通大学。
8.重庆交通大学校徽使用规定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实施。
地 址:中国 · 重庆 · 南岸 · 学府大道 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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